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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

来源: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2023-04-06 11:35:32

国疾控综卫免函〔2023〕77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主管部门,中国疾控中心:

2023年4月26日是第16个“全国疟疾日”,宣传主题为“谨防输入性疟疾,持续巩固消除成果”。为做好今年“全国疟疾日”宣传活动,推动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持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,做好宣传组织活动
当前我国处于消除疟疾状态,但是境外输入性疟疾引起本土再传播的风险持续存在,疟疾防控工作稍有松懈,本土疫情就可能卷土重来。各地要高度重视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工作,要利用“全国疟疾日”的契机,紧紧围绕宣传主题,精心策划,创新宣传模式,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、覆盖面广、影响力大的宣传活动。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,对重点人群发出健康提示,引导做好个人防护,增强主动就诊、及时治疗的意识,从源头上减少疟疾感染、传播和危重风险。
二、加强协作,做好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工作
各地疾控主管部门要积极联合卫生健康、海关、商务、移民等有关部门,加强沟通合作,整合优势资源,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,严格贯彻落实《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管理办法》,坚持“政府主导、部门合作、快速精准、联防联控”工作原则,落实落细各项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措施。要重点抓好境外疟疾流行国家和地区往来人员的防控工作,做到及时发现,精准阻传。要充分发挥跨境联防联控机制的作用,筑牢疟疾“三道”防线,加强云南省中缅边境地区重点人群的监测和防控工作,严防境外疟疾疫情输入风险。
三、加强培训,提升疟疾防控能力和水平
各地要针对面临的输入性疟疾疫情威胁,围绕能力建设、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重点,持续提升疟疾防控专业队伍的战斗力,定期组织开展各级疾控机构疟疾防控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,巩固提升疟疾防控人员的个案流调、疫点处置、媒介调查与控制、实验室检测和应急响应等能力。结合“全国疟疾日”宣传活动,组织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疟疾诊疗培训,进一步提高疟疾防治人员早发现、早诊断和早治疗能力,维持一线疟疾防治人员的警觉性,筑牢消除疟疾的防线。
请各地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宣传活动,认真总结做法、成效和经验,于2023年6月1日前报送国家疾控局卫生免疫司,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tuhong@nipd.chinacdc.cn。


国家疾控局综合司
2023年4月3日

(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)